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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湾电厂安全帽及安全帽头灯采购项目委托公告
2025-07-02 15:14
牛湾电厂安全帽及安全帽头灯采购项目委托公告


根据牛湾电厂安全生产需要,我公司将开展牛湾电厂安全帽及安全帽头灯采购项目委托工作,为通过公开渠道公平公正地选取优质合作单位,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牛湾电厂安全帽及安全帽头灯采购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要求及电厂生产实际需求,牛湾电厂计划采购一批安全帽及安全帽头灯。
委托内容:牛湾电厂安全帽及安全帽头灯采购
2.委托预算: 6800.00 元。
3.报价表详见附件。
二、报名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的国内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 具有劳保用品销售许可证明或安全帽生产许可资质。
3.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单。
3.信誉证明资料。
4.需提供5份纸质版的上述报名材料,并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将已盖章的所有资料进行彩色扫描,形成一个PDF格式的电子版文件同时提交。
5.报名材料要求密封完好,密封包装外观不得有报价人的任何标识且无破损、无拆过的痕迹。
四、评分办法
报名截止后,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要求及有效报价的报名单位有且仅有1家的,按我单位相关制度报本单位领导审定;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要求及有效报价的报名单位超过2家(含2家)的,按以下评分办法进入评分阶段,推荐得分最高的报价单位报本单位领导审定:

序号 评选名称 评选要素 备注
1 报价
(满分100分)
以所有报价单位有效报价的最低值作为基准报价,报价单位有效报价高于基准报价的,每高于1%扣2分。 不足1%按1%计
五、报名材料格式
详见附件1
六、合同格式及条款
详见附件2     
七、报名材料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5 7  4 18:00前,报名地址: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仁福村美逸坡牛湾电厂
 
 

                                                                                                              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2日
(联系人:刘工 0771-5808903)                  

附件1: 报名材料格式
 
 
 
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牛湾电厂
安全帽及安全帽头灯采购项目
 
 
 
报名材料文件
 
 
 
 
 
 
报名单位: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1、报价函.........................................页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页码
3、报名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页码
4、营业执照复印件.........................  ......页码
5、报名人信誉证明资料以及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页码
          

一、报价函(格式)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牛湾电厂安全帽及安全帽头灯采购项目 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的投标总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          (项目名称)            ,按合同约定完成招标范围为全部内容。
2.我方承诺在报价文件提交后不修改、撤销。
3.我单位的投标文件在开标之日起3天内有效。
4.我方承诺按委托公告明确的附件2“合同条款及格式”履行权利义务。
5.如我方中标:
(1)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 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年月日

1.报价单
项目名称:牛湾电厂安全帽及安全帽头灯采购项目

序号 货品名称 品牌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要 求(需标注产品性能或参数)
1 安全帽           1.符合GB 2811-2019《头部防护 安全帽》国家标准要求。
2.具有LA劳安认证、安全帽5A证书。
1 安全帽头灯           1.光源为LED,亮度>150流明。
2.电池为锂电池,续航时间>4小时。
3.防护等级≥IP42。
本报价包含税费、人工费、印字、安装费及运输费等为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报价单位: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报价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3、报名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报价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牛湾电厂安全帽及安全帽头灯采购项目)的报价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报价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报价单位: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报价单位单位公章】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报名人信誉证明资料以及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附件2 
 
 
 
 
牛湾电厂安全帽及安全帽头灯采购
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                     )
 
 
 
 
甲方: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公司
 
  二0二五年七月
 

 
牛湾电厂安全帽及安全帽头灯采购
同协议书
 
甲方: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732200577Q
乙方:                        公司 
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按照《中华人名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牛湾电厂安全帽及安全帽头灯采购项目的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项目内容
1.1 项目地点和期限
①项目地点: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牛湾电厂。
②项目期限: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
1.2 项目内容
甲方采购物资的型号、名称、规格、材质等内容详见附件。
二、合同款及支付方式
2.1 合同总价为:(¥: 6800.00 元)(大写:陆仟捌佰圆整)。本合同金额已包括税费、人工费、安装费及运输费等为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2.2 本合同使用人民币进行支付。
2.3 本合同支付采用电汇或银行转帐方式。
2.4 支付办法和比例
乙方按本项目合同约定要求提供完的所有物资并将货物安装到甲方指定位置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本项目验收合格证明、相关支付申请材料及合法增值税发票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100%,即人民币¥: 6800.00 元,大写:陆仟捌佰圆整
验收标准及方式
3.1 双方约定要求:乙方提供样板由甲方确认,产品质量以甲方最终确认的样板为准。
3.2 国家标准执行。
3.3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物资货真价实,来源合法,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乙方所提供产品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4 如果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物资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更换,更换货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违约责任
4.1 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款,每延迟一日承担货款的万分之五违约金,延迟15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3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4.守约方因维权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五、保密条款
5.1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其他管理信息、技术信息、安全信息等予以保密。未经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无论本合同是否生效、被撤销、变更、解除或终止,双方仍应执行本保密条款。
5.2 甲方如有需要,双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六、不可抗力
6.1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合同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以及政府行为、战争、瘟疫等。
6.2 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本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天内向对方提供有关不可抗力发生的有效证明。
6.3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迅速采取合理的措施,尽量减少因不可抗力事件给各方带来的损失。如果未能采取积极的措施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则该方应承担由此而扩大的损失。
6.4 如果发生影响履行本合同的不可抗力事件,则双方应及时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和合理的替代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6.5 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超过30天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双方平均分担。
七、送达
7.1 本合同涉及的各类通知、函件等文件以及就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及法律后果作如下约定:
    甲方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为:                 ;指定联系人:         ;联系电话:                。
    乙方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为:                   ;指定联系人:          ;联系电话:        。
    7.2 双方该送达地址、邮箱、微信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方非诉时各类通知、函件等文件以及就本协议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
    7.3 上述各类文书函件、通知等文件一旦寄出或发出,不管对方是否签收,仍视为已成功送达对方,送达时间为邮件快递寄出或发出时间或本协议另行约定。
    7.4 双方应保持畅通的信息更新和交流,所有文件以双方指定人员接受确认为准,遇到地址或联系人变更应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后方能启用,否则视为没有变更。
八、其他事宜
8.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8.2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3 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4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
九、附表

序号 货物名称 品  牌 颜色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安全帽
 
  红色 4 1. 安全帽生产日期为2025年6月之后。
2.安全帽配黑色字体。
 
黄色 26
蓝色 14
橙色 3
白色 45
2 头灯     9  


牛湾电厂安全帽及安全帽头灯采购需求表
 

甲方
(盖章)
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盖章)
 
地 址 南宁市青秀区通达东路1号-1号楼8层、11层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法定
代表人
  法定
代表人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开户行 工商银行兴宁支行 开户行  
账 号 2102102029300202957 账 号  
税号 91450100732200577Q 税号  
日期 2025年   月   日
 
 
廉政协议
 
根据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作高效优质,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1.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1 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2 严格执行牛湾电厂安全帽及安全帽头灯采购项目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 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有关管理规章制度。
1.4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1.5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1.6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甲方的义务
2.1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2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2.3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2.4 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
3.乙方义务
3.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3.2 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3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3.4 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 违约责任
4.1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卖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2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有关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市场投标的处罚。
5.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6.本合同有效期为甲方、乙方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验收后止。
7.本合同作为牛湾电厂安全帽及安全帽头灯采购项目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生效。
8. 本协议书正本6份,甲方执4份,乙方执2份。
 
甲方 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南宁市青秀区
签订时间:2025年 月 日